南京绿叶高新路厂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2023年03月23日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被列为南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3号)第十二条: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文件精神,截至目前已完成高新路厂区自行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采样监测依据相关技术规范,选择高新路厂区污染可能性最大的区域作为布点区域,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制剂楼、化学品周转库、GMP车间、药物实验楼、质检楼、研发楼、综合办公楼、危废暂存间(北)、空置车间、污水管网、事故池。本次监测2022年12月1日进行了土壤点位的现场采样,2022年12月5日进行了地下水现场采样,2023年2月17日对地下水监测井AS1、BS1重新采样,并重新采DT1表层土壤样品,共检测8个土壤样品和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对照监测井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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