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员工:
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陆续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险,为让员工了解险种以及在发生意外时及时取得保险利益,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险种说明
1、重大疾病保险:
涵盖25种重大疾病,具体为: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所支出的符合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
3、意外伤害保险:
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或身故时给付相关保险金;
4、意外医疗保险:
对属于意外伤害范围内,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而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于报销。
二、申报流程
员工一旦出险,请立即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保管好住院小结、发票、病历、医院出具的相关原始单据以及其他一切与意外有关的票据,由人力资源部专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处理相关报销事宜。
联系电话:025-58649220或025-58840936转891分机 联系人:黄小红
三、信息获取途径
查阅下发至各部门的的纸质条款。
特此通告!